林诗曼小说_第七十四章 家天下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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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家天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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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的县剿匪,别的县的强盗却不敢来我们蓝田做买卖,此消彼长之下,安定一个县还是可能的。

  加上我云氏数百年来一直在蓝田县繁衍生息,以前的官老爷们不敢管,管不到的地方,在我云氏手中没有这些难题。

  老奴到时候召集起蓝田县的大户人家,只要每家每户出一些粮食,大家就能渡过灾年。

  至于那些不长眼的……哼哼……”

  果然,如云昭所料,云氏的这些人已经把蓝田县看成自家的财产了。

  回到后院,母亲正带着一群婆子丫鬟,姐妹们开始给他改洪承畴哪来的那套小号官服。

  虽说是小号,依旧能把云昭包起来。

  大明朝分县为三等,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,知县从六品;六万石以下为中县,知县正七品;三万石以下为下县,知县从七品。已并为正七品。

  蓝田县为中县,县令为正七品,常服为青色儒袍。公服为青色,绣七品鸂鶒,乌纱帽,用小朵花,径一寸。与展脚幞头搭配。

    朝服梁冠二梁,银带,佩药玉,黄、绿、赤织成练雀三色花锦绶,下结青丝网,银绶环,槐木笏。

  这些东西洪承畴在进入云府之初,就派人交给了管家云福,再由云福交给后宅修改。

  云昭能想的到,从母亲接到这东西之后,她的脑子恐怕就已经不再运转了,满脑子都是儿子当县令这件事!

  在大明朝,只有进士出身的人才能实授县令正堂!

  儿子才八岁,就已经成了南京国子监的监生!这对母亲来说,是一个天一样大的喜事!

  莫说洪承畴只要五百石粮食,哪怕是一千担,一万担,只要母亲有,她绝对会给的。

  洪承畴正是有这个底气,才会在云昭面前趾高气扬。

  并且,云昭严重怀疑洪承畴在放长线钓大鱼,云氏很可能就是这只上钩的大鱼。

  不过呢,鱼饵太香甜,洪承畴下的本钱也很大,云昭决定先吃掉再说,实在不成,云氏还是继续回去当自己的强盗好了,反正从历史上的记录来看,陕西从今后不可能好起来了。

  就算你洪承畴是一个厉害角色,想要在云昭这种人身上占便宜恐怕有很高的难度,毕竟,论长远眼光,这世上没人比得过云昭。

    “晚生徐元寿见过知县大人!”

  “哦,徐秀才多礼了,看座!”

  “不知县令大人可曾将昨日布置的课业完成?”

  “哦,昨日公务繁忙,并没有完成课业!”

  “既然如此,请大人伸出猪蹄,好让晚生尽到为师之责!”

  云昭伸出胖手,摊开掌心,漫不经心的道:“我已经是南京国子监监生,蓝田县正印大堂,先生多少给本官留些颜面……啊——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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